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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政教处     更新时间:2016年05月13日     点击数: 次     字号:

温教办安函〔2016〕2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加强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现就做好全市教育系统防灾减灾宣传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防灾减灾工作的有效落实。防灾减灾周期间,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屏、黑板报、手抄报、展板、主题班会、校园广播、校讯通等方式,进行防灾减灾科普教育;要通过QQ群、微信等新媒体向学生家长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体验教室等各类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组织开展防火、防洪、防震等“体验式、参与式”防灾减灾活动。同时要结合当前的安全形势和季节特点,加强学生反恐防暴、交通安全、预防溺水、防汛防台风、心理健康等的安全教育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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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心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各学校在防灾减灾周期间要组织开展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演练前要制定科学可行的演练方案,让学生通过演练熟悉预警信号、应急避险知识技能和逃生疏散路径,确保在突发事件来临时,学校的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邀请当地地震部门指导演练,确保疏散演练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扎实开展防汛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根据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2016年度防汛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温汛指〔2016〕13号)的要求,各地各校要集中组织开展校园防汛安全自查工作和校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各类建筑物、校内树木及消防、避雷、用水、用电、用气、管网、应急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梳理安全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治理方案,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四、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
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防灾减灾周期间开展活动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效,继续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物资储备、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同时要把防灾减灾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工作长效机制,以推动本单位防灾减灾工作长期有效开展。“防灾减灾周”活动期间,要做好新闻报送工作,各单位要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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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安保处,联系人:何阳,电话:88631011,邮箱:sjyjabc@126.com。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