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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育报:温州出台实施意见 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发布人:校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4年11月27日     点击数: 次     字号:

利用智慧教室来翻转课堂;努力控制中小学班额;办学规模少于18个班的高中,2015学年起逐步停办或转办……11月18日,温州市出台《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未来3年内,该市将通过优化学校结构规模、强化学校课程领导、深化课堂变革实验、提高教师研修质量、加快技术装备建设、完善教学质量监测等六大举措,阶段性提升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万变不离其宗,所有的目标和办法都指向提升学校教学质量,并具有可监测性,还会有一定的考核办法加以配套。等到2016学年结束后,我们要回过头来看,目标到底完成了没有。”温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王剑波说,《意见》制定的目标任务限定在未来3个学年,也是希望力求切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

《意见》指出,优化全市骨干教师“三三制”培养模式,倡导并形成以学生的成长表现、对学校的贡献度、教育教学能力为指向的教师专业发展价值取向,将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并有效纳入教师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过程。也就是说,对教师的各类评优评先政策也将有所改变,一味强调看重教师论文、学历等个人发展成绩的评价导向将发生根本性的扭转。据了解,该市今年在开展中小学“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的评选中,已经将教师对学校的贡献以及对学校成绩的提升帮助等因素考虑在内,而且权重达到40%。

“政府努力改善学校的硬件条件,教师特别是校长,只要潜心教学即可。”根据《意见》,今后,温州市教育局将提高教学质量的各项工作列入对县(市、区)科学和谐业绩考核内容,纳入市局直属学校及其领导年度考核,与全市各类评优评先挂钩。对学校教学质量特别突出的校长,在提拔、评优评先上优先考虑,对教学质量连续滑坡明显的校长进行诫勉谈话直至免职,逐步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教育教学质量激励机制。

此外,该市还将制定《温州市中小学学业水平监测实施细则》,特别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后20%学生学业提高予以高度关注;陆续出台《温州市中小学结构和规模三年调整方案》等实施细则,从2015学年开始,小学、初中招生班额分别控制在40人、45人以下,普通高中班额不超过48人;进一步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到2017年确保高中招生普职比基本达到1∶1;2015学年要建成省、市高中精品课程和网络选修课程的整合资源平台,初步建成与中职学段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建成温州市中小学云图书馆及应用平台,为全市师生“爱阅读”行动提供丰富的数字化阅读资源与平台;启动实施“温州市中小学教学常规优化项目”,出台《温州市中小学“促进有效学习”教学新常规及管理办法(试行)》,组织提炼“好学案、好课例、好作业、好试卷”,并进行推广;2015学年形成“学为中心”课堂评价标准,2016学年全市提炼形成30个课堂变革优秀示范项目,全面进入全市课堂变革试验与优秀项目推广应用阶段,逐步实现学生自主、探究、个性化学习。(2014-11-24 浙江教育报 第1版 通讯员 朱斌)

媒体报道:浙江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