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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 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校办     更新时间:2019年10月14日     点击数: 次     字号:

浙学助〔2019〕15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

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教财函〔2019104 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为做好我省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中职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设立的国家级荣誉奖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相关规定认真执行。今年是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第一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规范报送评审材料。同时结合学生资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和获奖学生的优秀典型事迹,充分发挥中职国家奖学金的育人功能。

二、精心组织,规范评审

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达的中职国家奖学金预算和名额,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开展评审工作。业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提出本校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各市县教育局指导督促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待教育部评审通过后,各中等职业学校20191231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于202011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发放情况汇总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一)材料内容

1.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加盖学校公章。

2.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详见附件1)

3.《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表(纸质版与电子版,详见附件3)。名单表中的名单次序与《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次序要对应一致;表格需加盖学校公章。

(二)报送要求

各中等职业学校按隶属关系将所有评审材料报设区市教育局;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于2019年10月24日前将所有评审材料初审后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孙卫芳;联系电话:0571-88008631;电子邮箱459628928@qq.com邮寄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813室。

 

附件:

1.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3.2018—2019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名单表

 

 

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