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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第二届温州市微课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更新时间:2016年03月15日     点击数: 次     字号:

                                  温电教函〔20166

 

各县(市、区)教仪站、教育信息中心,经开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入融合,探索信息化环境下有效教学的新途径,助推教学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温州市微课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在职教职工。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分微课堂和微课程两大类。

微课堂: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利用单个时长为3-8分钟(最长不超过10分钟)的视频针对某一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灵活、合理运用教育技术,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突破难点、传授技能、培养兴趣、启迪智慧等教育教学目的数字化资源集合。

微课程:是指以服务学生自主学习为主的系列化微课堂教学,一门微课程由不少于3个微课堂构成。

完整的微课堂和微课程都应包括微教案、微练习、学习任务单等附件材料;

(二)作品要求教学目标明确,适合学习对象使用。单个视频只包含一个教学知识点,该知识点是学生在自主学习时必须要教师讲授才能理解的内容,一般是学习的重点、难点和易错点。所授知识点要求讲解深入浅出,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教学设计合理,构思巧妙,能激发学习兴趣。讲解使用规范学术用语,表述清晰、逻辑性强;

(三)作品拍摄要求针对不同的主题,运用恰当的信息技术及媒体技术支持,可以采用多种录制形式,比如录音录像设备(手机/平板/DV+支架+纸笔/手写板;录屏软件+课件(PPT /Flash等)+手写板;电子白板等,鼓励参赛者在形式、内容、技术等方面进行创新。场景布局合理美观,画面声音清晰,无质量缺陷,尽量不出现授课者本人画面;

(四)作品后期制作要求视频片头必须要出现年级、学科、教材版本、册数章节和作品名称等信息。微课程中的每个视频都要注明集数,作者包括视频中的实际授课人、参与材料整理编辑以及制作技术支持人员等,其中微课堂最多3名,微课程最多5名;

(五)有下列情况的作品将视为无效作品并取消参赛资格:

1.将应属微课程类的作品有意拆分成多个微课堂报名的;

2.视频和材料中出现学校名称和作者姓名等身份信息的;

3.经评委鉴定非本人原创,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的;

4.出现政治性错误和不良信息的。

三、奖项设置

大赛按微课堂和微课程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并为积极组织参加本次活动的各学校(单位)设立组织奖。

四、推荐名额

鹿城、瓯海、龙湾微课堂各30个、微课程各10个;瑞安、乐清、平阳、苍南和永嘉微课堂各40个、微课程各15个;泰顺、文成、洞头、经开微课堂各20个、微课程各5个;市局直属学校每校微课堂各5个、微课程各3个。以上推荐名额均上不封顶。

五、报名方式

参赛者于2016415日至915日期间登录温州教育影院http://tv.wzer.net,进入大赛相关报名页面,自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参赛作品和有关材料,确认提交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打印由系统生成的报名表,交各县(市、区)教学仪器站(信息中心)或市局直属学校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市电教馆资源开发科(温州市市府路490号教育大楼1303室)魏红老师,联系电话:88609881

各县(市、区)和市局直属学校要积极在本辖区内发动宣传、组织选拔推荐。其它未尽事宜均以网站报名页面上的提示为准。

 

温州市电化教育馆

温州市教育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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