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了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温教办研〔2013〕79号),促进教师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优秀成果,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举行2016年市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凡市局直属中学(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小学(幼儿园)教师、市局直属单位在职人员均可参加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活动。
(二)凡关于德育、课程建设、学科教学、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管理、评价与质量监测、教师教育、教育技术、教育装备、教育基建等内容均可参评。
(三)已在市级及以上单位(刊物)获奖或发表的论文
不再参加本次评审。第一作者同一年度限报一篇,同一论文
限报一个类别。
(四)本次评审将与我市2016年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论文鉴定整合,包含三类①只参加评奖论文②既参加评奖又参加职称鉴定论文③只参加职称鉴定论文。本次选送的对象为①②类,第③类职称鉴定论文由各学校办公室人事负责送审(文件另发至各学校)。从2015年起,论文鉴定结论5年内且任现职期内有效(2016年鉴定合格的论文,2020年前有效)。
二、论文要求
(一)论文要聚焦深化课程改革,“促进有效学习”课堂变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核心工作,突出主题、言之有据、语言简洁、表述规范。“中小学班主任”论文主题为“从管理者到学生心灵、学业、生涯导师的转型和发展研究”;教育学会论文的主题为“我的教改试验”。
(二)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并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字数不超过5000字。超过7000字,或以课题结题报告等形式撰写的文章,不予评奖。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要尊重他人著作权,应在相关页码下方作脚注,直接引用他人观点、论点用双引号(“……”)表示,在脚注中注明作者、文章题目、刊号名称期号、书名、页码等信息;非直接引用的,在脚注中的相关信息前加“参见”。“参考文献”内容与本文实际参考要一致。
(三)论文文本要求使用统一的评审申报表(附件1),请正确填写论文类别编号(参照下文表格),并在方框内打“√”注明是否参加职称鉴定。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A4纸张,每页字数30×35(只鉴定不参评的论文等除外)。
(四)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文责自负。送审论文均需填写《承诺书》(见附件1第二页)。市论文评审委员会将对送审论文作相似度检测,相似度≥30%即定为抄袭。若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两年内不准参加市级论文评审,并通报给所在学校。
三、评审组织
(一)温州市教科规划办成立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组织评选、鉴定等工作。评委会由各学科、部门专家组成。
(二)论文分类编号及各校推荐数如下:
论文类别及编号 |
篇数 |
论文类别及编号 |
篇数 |
1.幼儿教育 |
4 |
23.高中选修课程(含专题教育) |
3 |
2.小学语文(含写字) |
7 |
24.中职文化课 |
6 |
3.小学数学 |
4 |
25.中职专业课(含创新创业) |
7 |
4.小学英语 |
2 |
26.中小学信息技术 |
2 |
5.小学科学 |
2 |
27.中小学体育与健康 |
3 |
6.小学品德 |
2 |
28.中小学音乐 |
2 |
7.初中语文 |
4 |
29.中小学美术(含书法) |
3 |
8.初中数学 |
4 |
30.义教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拓展性课程 |
5 |
9.初中英语 |
4 |
31.特殊教育(含随班就读) |
10 |
10.初中科学 |
4 |
32.科技辅导 |
2 |
11.初中思想品德 |
2 |
33.教育管理 |
3 |
12.初中历史与社会 |
2 |
34.教科研创新 |
2 |
13.高中语文 |
4 |
35.德育研究 |
3 |
14.高中数学 |
4 |
36.中小学班主任 |
4 |
15.高中英语 |
4 |
37.心理健康 |
3 |
16.高中思想政治 |
3 |
38.评价与质量监测 |
3 |
17.高中历史 |
2 |
39.教师教育 |
2 |
18.高中地理 |
2 |
40.教育信息技术 |
2 |
19.高中物理 |
2 |
41.教育装备 |
2 |
20.高中化学 |
2 |
42.教育基建 |
1 |
21.高中生物 |
2 |
43.教育学会 |
1 |
22.高中通用技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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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中职文化课与专业课论文不分学科,合计推荐;②不受理超学科篇数推荐的学校论文。
(三)市局直属学校选送的论文,由温州市教科规划办先组织论文评审,再择优推荐参加全市论文评审。
(四)送交论文要求
学校按规定篇数推荐论文的同时,根据论文质量做好学科(专业)论文的排序工作。
送交材料程序:评审论文汇总表(附件2)1份、参评论文一式5份,送审情况表(附件3)1份,于2016年4月15日前,一并送市府路490号教育大楼901室;同时将所有送审论文电子稿及汇总表电子稿以文件夹(以学校名称为文件名)压缩包发至:705338030@qq.com。文件夹内的论文电子稿文件名统一为“论文编号-论文题目-作者”样式(如“1-论课堂观察的有效性-张三”);附件2汇总表将用于论文评审,并要特别注明是否参加本年度职称论文鉴定,请各学校认真填写核对,避免有误。
(五)相关附件请到市教科研网(www.wzjky.net)教研文件-规划办文栏目中下载。联系人:叶芬;联系电话:88610378。
1. 评审论文申报表及承诺书
2. 2016年市局直属学校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参评汇总表
3. 2016年市局直属学校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送审情况表
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抄送: 市教育局。
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