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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英语技能大赛规程

发布人:实训处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10日     点击数: 次     字号:

一、比赛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适应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需要,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促进中等职业教育英语课程教学改革,培养和提高中职学生英语应用能力,展现中职学生英语口语表达能力与风采,激发广大中职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

2.基本原则:以实用为主旨,以应用为目的。

二、比赛目的

以赛促学,以赛促教是本次大赛的目标。大赛致力于为温州中职学生创建一个交流学习、拓展视野、展示才华的平台,推动中职英语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方式的转变,展现中职学校英语教学改革成果,着力于中职学生沟通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创新能力、思辨能力的综合培养,服务于中职英语教学改革的发展需求。

三、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分为笔试、情境交流、职场应用、职业风采四个环节,四个环节分别占总成绩的20%30%30%20%。每个参赛队四个环节的总成绩为最终设奖成绩。

1.笔试

笔试分为听力、阅读两部分,采取纸质闭卷笔答方式进行,选手须在赛前准备好水笔、橡皮等考试用具,持本人身份证与参赛证参加考试。在指定的比赛室,按准考证号及座位号就座,先进行听力考试,再进行阅读考试。

2.情境交流

每支参赛队两名选手参加此环节比赛。选手从三组图片中抽取一组,图片呈现一个工作任务或事件,内容是与选手生活或将来工作紧密相关的场景。

注意事项:

1)选手准备30分钟,选手A90秒内用英语对图片内容做出描述并阐释个人见解,75秒时响提示铃,90秒时响终止铃,选手停止描述。然后,选手B与裁判就图片主题及描述内容进行90秒的互动问答。

2)选手进入准备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在准备室和备赛室中一旦发现选手使用电子设备进行通讯联络,立即取消该选手比赛资格。选手进入备赛室后只能用英语交流。

(3) 情境交流考题无文字提示,选手可利用备赛室的字典扩展词汇表达;备赛室备有纸笔,但不允许将赛题和其他任何材料带入赛场。

3.职场应用

选手以2人团队为单位完成一个通用职业场景中的工作任务,如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工作流程等。比赛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备赛区进行,选手抽取到任务后,在30分钟内通过分工协作完成该任务。第二阶段在赛场内进行,选手A按要求向裁判陈述任务完成情况,选手B回答裁判就任务主题及完成情况提出的相关问题,限时5分钟。

注意事项:

(1)选手提交任务单给裁判老师,选手A3分钟内陈述任务解决方案,240秒响提示铃,3分钟响终止铃,选手必须停止描述。选手B2分钟内回答主试官提出的相关问题。

(2)任务单上除了要求作答之外的地方,不得有文字等其他形式的任何标注。

3)选手进入备赛室后整个过程要求用英语沟通交流,相互不得展示或交换各自的任何材料,出备赛室后至比赛结束相互不得再进行交流,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4)选手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进入赛场。

4.职业风采

选手以2人团队为单位表演节目,形式不限,时间3-5分钟。

注意事项:

1)要求使用英语,表演内容与所学专业或将来的职业相结合,能充分体现职业院校学生的英语风采和青春活力,节目须有原创性。每队可以有1-2名助演嘉宾(助演嘉宾须为参赛选手同校在籍中职学生),但裁判只依据选手的表现打分。

2)职业风采环节备有胸麦和手麦,选手的其他道具(包括音频、视频文件)需自备,同时请各代表队赛前将自己所需的相关音频、视频文件等电子材料带至大赛组委会,并告知表演时话筒、胸麦以及其他道具等需求。赛场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使用明火,违反此项规定的参赛队将取消该环节的参赛资格。

四、比赛程序

本次比赛程序为:参加笔试后,各参赛队按照情境交流、职场应用、职业风采三个环节的出场顺序由领队抽签,确定比赛顺序。

选手在准备室封闭候场,在备赛室进行准备,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由工作人员带至比赛现场比赛,比赛环节结束前禁止与外界接触。

五、评分标准的制订原则、评分方法及评分细则

(一)评分标准制订原则:

比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查参赛选手的综合语言应用能力及基本职业素养。

(二)评分方法:

本次比赛四个部分总分合计100分,所占比重为:笔试20%、情境交流30%、职场应用30%、职业风采20%。四个环节得分总和为参赛队得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决定获奖名次。如遇总分成绩相同,则按情况交流、职场应用的分数高低决定名次。

1)所有参赛队得分由评委会统一评定。

2)竞赛期间,参赛选手如有不服从裁判和监考人员、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由裁判长在1-5分范围内酌情扣减该环节得分,情节严重者取消竞赛资格。有作弊行为的参赛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竞赛资格。

(三)评分标准:

1.笔试满分20分。

根据标准答案评分,每支参赛队2名选手卷面成绩的平均分乘以相应系数为此环节最终成绩。时间30分钟。

2情境交流    满分30分。  

(1)图片理解(正确理解图片内容及情节,明确图片隐含的职业意义)10分。 

(2)语言表达(观点明确,条理清晰,表述自然、流畅、达意,符合相关职业特点)10分。   

(3)回答提问(正确理解裁判提问,回答有理有据)10分。   

3.职场应用    满分30分。   

(1)信息理解与加工(准确理解任务要求及信息内容,分析、筛选有用信息)10分。   

(2)团队合作与沟通(沟通到位、分工协作、有序高效)5分。   

(3)任务达成(成功完成任务,陈述全面、条理清晰、理由充分,正确回答问题,综合表现优秀)15分。   

4.职业风采    满分20分。   

(1)内容(内容健康向上,有原创性,有时代感,有职业或专业特色)10分。   

(2)表演(语言流畅,感情得当,配合默契,有较强的表现力) 5分。    (3)台风仪表(形象健康,精神饱满,着装得当,舞台感染力强)5分。

六、奖项设置

1.参赛选手奖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数量分别占参赛选手总数的10%20%30%,其余为优秀奖。

2.指导教师奖

大赛为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七、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2015年在籍学生,每支参赛队选手须为同校学生,不分专业、年级、性别和年龄,报到时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以备查。

八、名额分配

市直学校、鹿城、龙湾、洞头、文成、泰顺各1队,瓯海、永嘉、平阳、苍南各、乐清、瑞安各1-2

九、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大赛采用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仲裁工作组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其它注意事项

1.参赛队中每位选手需经组委会进行身份确认。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不得更换。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学校需出具书面说明,组委会按相关规定对补充人员进行审核合格后允许参赛。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

2.参赛选手应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并携(佩)带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每一项竞赛过程中,未经裁判员许可选手不得中途离场。

3.大赛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印制的相关证件。

4. 若有其他未尽事项将另行通知。

 

                 温州市中职学校师生技能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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